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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省职教研究中心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
2014-10-22 14:39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西区管理部、北区管理部,各处室、系部:

根据《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3-2014年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职研〔20132号)要求,2013-2014年立项课题应于今年年底结题。根据《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和工作实际,现就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对象

1.《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2013-2014年(高职)评审立项结果的通知》(鄂教职研[2013]7号)公布的所有立项课题。

2.已按相关规定申请延期结题的2012-2013年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。

二、结题验收工作程序

1.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关结题材料。

2.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验收。

3.根据评审验收意见,批复结题,公布结果,资料转档,发放结题证书。

三、结题要求

1.课题研究完成后直接向科研处报送结题材料7套(5套提交鉴定专家、2套存档)和结题材料电子版,每套材料包括:课题立项通知书;《课题申请﹒评审书》;开题报告、中期报告;《成果鉴定申请﹒审批书》;成果主件(专著或研究总报告);成果附件(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);相关证明(领导批示、获奖情况、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)、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。除专著外,每套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。

2.项目结题验收陈述课件(PPT文件,时间10分钟以内),内容主要为课题研究过程和主要研究成果陈述。

3.课题研究没有启动或没有按期结题的,由省职教研究中心撤销该课题,并追回课题经费。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。

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2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科研处;电子材料需统一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126953366@qq.com,文件命名为:课题编号+负责人,如2012Z01张某

附件:1、应结题项目表

2、《课题申请﹒评审书》

3、《成果鉴定申请﹒审批书》

科研处

20141021

附件【应结题项目表.xls已下载
附件【课题申请.评审书.doc已下载
附件【成果鉴定申请.审批书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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