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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
2015-06-04 09:24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按照“关于省教育厅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”(鄂教科研【201501号)文件精神,学院将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申报课题的指导思想是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以《课题指南》(见附件1)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领域为参考依据,坚持《课题指南》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,加强发展战略研究,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,为人力资源强省建设服务。

2201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。课题申请人可依据《课题指南》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,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,自拟课题名称申报。不支持以编译著作、编写教材、编写丛书、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。申请人应在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申请评审书》,见附件2)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、课题类别、依据课题指南题号(不属指南范畴填“自选课题”)。跨学科课题根据“尽量靠近”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。

3、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,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申报。

4、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。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。《课题申请评审书》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,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,签署明确意见,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。

5、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。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。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。不支持一题多报。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、人文社会研究项目、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,不得申报

6、本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,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,bat365限报12项,原则上各部门限报2项。

7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,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,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。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

8、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。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,网上申报具体办法详见“湖北教育科研网”,网址: http://210.42.88.240/fckeditor_ex1/editor/images/spacer.gif http://210.42.88.240/fckeditor_ex1/editor/images/spacer.gifhttp://jyky.e21.cn/。按照资格审查、学科组网上盲评、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。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-8866-561,联系人宋曦、宁婷。

9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从201571日起至75日止。纸质材料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一式3份(原件1份,复印件2份)及电子版交科研处。申请书要求计算机填写、A4纸双面打印、中缝装订。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26953366@qq.com申报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77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联系人:谢敏

联系方式:027-87564946

附件1: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》

附件2: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》

科研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564

附件【2.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评审书.zip已下载
附件【1.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.zip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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