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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2021-04-25 09:03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马沧湖校区、木兰山校区,各二级学院(部)、处室,各产业公司:
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,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、服务决策、指导实践、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,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,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相关要求

12021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。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,一般课题350项左右,专项资助重点课题另行组织申报。课题申请人可依据《课题指南》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,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,自拟课题名称申报。《课题指南》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,申请人可做分解、细化,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明,一般不加副标题。

申请人应在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申请评审书》)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(不属指南范围的填“自选课题”)。

2)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,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申报。

3)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。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。《课题申请评审书》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,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,签署明确意见,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。

4)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。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。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。不支持一题多报。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、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,不得申报。

5)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,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,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。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。

二、申报评审程序

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。课题将先实行校内初审,通过初审的项目按上级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。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,网上申报的网址为“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”(http://www.hbies.cn/)。按照资格审查、学科组网上盲评、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。

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。bat365限报10项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(包括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》、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申请评审书》、《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》)见附件,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。

项目申报人认真填写《课题申请评审书》(含活页),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610号前交科研处,同时将电子材料(含申报汇总表)发至科研处张夏红OAQQ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科研处将按文件要求组织项目初审并分配申报系统账号。通过校内初审的项目,由项目负责人将《课题申请评审书》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“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”。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受理网上申报时间截至621日。

其他未尽事宜,请联系科研处。

联系人:张夏红

电话:87564946

附件:1.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

2.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申请评审书

3.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

科研处

2021425

 

附件【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.xls已下载
附件【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申请•评审书.doc已下载
附件【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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