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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
2022-05-21 09:37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马沧湖校区、木兰山校区,各二级学院(部)、处室,各产业公司:

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(以下简称科研项目)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科研项目

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;二是研究思路明确,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,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;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,学风端正;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。

科研项目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。指导性项目经费由学校自筹。

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,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(197711日以后出生)。

二、申报评审程序

指导性项目全校限报5项,如申报数量超过限报数量,将组织校内评审,择优推荐。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,科研处将统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,由项目负责人在湖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http://ust.e21.cn)完成《项目申请书》填报(附件1),涉及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签名、单位盖章的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,网上填报完成截止时间为614日。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完成省教育厅云平台网络申报工作,逾期不予受理。专家评审打分表、清单和申报公文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。

三、材料报送

请项目申请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,在202262日上午11:30前向科研处报送以下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
《项目申请书》纸质版一式4份和《申报项目汇总表》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,电子版发魏琼琼OA邮箱。

 

其他未尽事宜,请联系科研处。

联系人:魏琼琼

电话:87564946

 

附件:1.《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申请书》(附专家评审表、项目汇总表)

 

科研处

2022521

附件【附件1:《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申请书》(附专家评审表、项目汇总表)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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