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bat365在线平台|官网登录《学生转专业与转学暂行规定》,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,特拟定学校《2023-2024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》,具体如下:
一、转专业原则和总量
(一)转专业原则
1.转专业应在维护教育公平、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的前提下,以发挥学生专长、培养创新创业人才、促进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。
2.学生在校原则上只允许一次转专业。
(二)转专业总量
学校对转专业学生人数实行总量控制,跨学院转专业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各二级学院2023级在校生人数的3%。申请跨学院转专业学生人数如果超过本学院2023级在校生人数的3%,则需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。各学院可根据专业、班级情况制定工作细则并应不破坏原班级建制,各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细则应报学工处备案。
二、转专业条件
1.学生申请转专业,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1)已注册(缴清学费、已办理生源地贷款或已办理退役入学学费减免);
(2)未受纪律处分。
2.转专业优先条件由转入学院自行制定具体排序细则。
3.技能高考学生在原招生类别内转专业。
4.单独招生学生在学校今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。
5.不同学制类型不得转专业,两年制学生不得转专业;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。
三、转专业流程
1.学校于2023年12月12日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,各学院按要求做好转专业工作预案并告知学生,应确保转专业工作宣贯到位,全员知晓。
各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细则请于2023年12月14日前报学工处备案,过期未报的,该学院转专业工作按学校《2023-2024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》执行。
2.转专业申请受理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9日,各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申请受理工作,指导学生填写统一格式的《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,《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经学生原所在学院审批后,由转出学院交转入学院审批并留存备案。
3.转专业实行网上申请、审核、学籍异动,具体流程如下。
①申报转专业学籍异动申请,责任人:辅导员、班主任,2023年12月21日前完成。
②组织申请跨学院转专业学生考试,责任部门:教务处、公共课部、各二级学院。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。
③转专业转出学院审核,责任人:学院院长,2024年1月3日前完成;学工处根据网上异动名单于2024年1月8日前将转专业名单汇总反馈给各转入学院。
④转专业转入学院审核,提出补修课程计划,责任人:学院院长、专职副书记,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。
⑤转专业资格审核,责任部门:学工处,2024年1月22日前完成。
4.2023-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,转专业学生进入新专业、班级学习,各学院做好人员、档案资料等交接工作。
5.学校对转专业情况予以公示。
四、转专业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对转出、转入学生的条件、范围、补修课程、学分审核等工作负责,教务处、公共课部负责组织转专业考试,学工处、招就处负责政策解释,学工处负责转专业资格审核、数据汇总、公示、上报发文、学籍异动等工作,教务处、各学院做好转入学生的教学安排、管理和保障。
2. 相关职能处室、各学院应对转专业工作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,责任到人,确保转专业工作手续完备、程序到位、规范顺利。
3.相关职能处室、各学院做好学生线上手续办理、审核等相关工作,确保宣传到位、服务保障到位。
学生工作处
2023年12月12日